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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地籍圖重測作業程序為何

  • 發布單位:第二課

[地籍圖重測作業程序為何?]

地籍圖重測係依據土地法及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等有關規定辦理,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並到場指界。測量人員則依所有權人指界一致之界址,應用測量儀器與技術測定各宗土地位置、形狀、大小及計算面積,並依計算之成果辦理重測成果公告、土地標示變更登記及繪製地籍圖。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一百八十五條規定,地籍圖重測之程序如下:

1.劃定重測地區。

2.地籍調查。

3.界址測量。

4.成果檢核。

5.異動整理及造冊。

6.繪製公告圖。

7.公告通知。

8.異議處理。

9.土地標示變更登記。

10.複(繪)製地籍圖。